消费税暂行条例是什么?
消费税暂行条例是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令第135号发布实施,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,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。消费税是中国流转税体系中三大主体税种之一,在中国税制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。
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哪些内容?
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酒、高档化妆品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、鞭炮焰火、高尔夫球及球具、高档手表、游艇、木制一次筷子、实木地板、成品油、摩托车、小汽车、涂料和电池。
2.酒
(1)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白酒(包括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)、黄酒、啤酒和其他酒(果木酒、药酒等)。调味料酒不征收消费税。
(2)对酒精不征收消费税。
(3)对饮食业、商业、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(啤酒坊)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,应当征收消费税。
3.高档化妆品
关键词: 消费税征税范围暂行条例中国税制十分重